[/font][font=宋体] 近日,郑州市金水区一线环卫工新换了封闭式全自动垃圾车,但每名环卫工被告知要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。这让收入低微的环卫工有点“吃不消”,但不缴又担心丢了工作。对此,相关部门回应称,收取押金主要是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,因为环卫工人人员流动比较大,“万一人带车子走了,政府的投资不就没有保障了?”(10月24日大河网) [/font] ,clD9$
[font=宋体] 相关部门“考虑到车子造价很大,由于环卫工人人员流动较大,万一人带车子走了,政府的投资就没有保障”的担心不无道理。问题是每位环卫工缴纳7500元的用车押金不是个小数目,100名环卫工人的押金加起来就是75万,这样一笔钱如果存入银行的话光利息就是一笔可观的收入,如果用来炒股,或者投资的话,收到的红利肯定会更多。但这么做似乎存在非法集资、擅自挪用之嫌。反之,如果将这些押金锁进保险箱妥善保管的话就成了一堆“死钱”,这种事情断然是没有人去干的。[/font] 'Iwc'ra
[font=宋体] 遵照市场经济规则,环卫工人7500元的用车押金不能白交,解决这个矛盾,就需要相关部门和环卫工人,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《高额用车押金协议》,主管部门可将这笔款项存入银行,在确保押金不能挪作他用的同时,参照实际情况向环卫工人支付不低于存款利率的利息。同时,环卫工人在使用垃圾车期间,保证车子不丢失、不人为损坏。[/font] %L=\$3;sra
[font=宋体] 主管部门单方面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,这种“奇葩”规定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强制性和不平等性,由于怕丢了工作,环卫工人往往不得不硬着头皮就范,他们在信任缺失、尊严缺失、主人翁精神缺失,在经济、精神双重压力下,工作效果往往会大打折扣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,这种规则的设置与构建和谐社会、同圆共享人人出彩的“中国梦”的要求是不相符的。[/font] GXJaj:s
[font=宋体] 如果非要收取押金,那就必须遵照依法依规、平等协商的原则行事。平等协商,是现代社会处理劳资关系的重要原则,尤其是随着公民社会的到来,建设、规范、强化民间行业协会的社会协调能力已是大势所趋。因此,包括环卫工人在内的所有劳动岗位,都应该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、职业工会组织,用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起码的人格尊严。比如说押金多少,押金期限,押金的管理,利息支付等细节问题,都可以通过这样的机制加以解决。[font=宋体][/font] ~../P5=i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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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应当妥善处理、协商解决。
学习胡老师美文!
支持您的观点,再次表示感谢!